1、定义:原发性肝癌指来源于肝细胞和胆管细胞的恶性肿瘤。我国肝癌病理协作组大体分型分为:弥漫型、块状型、结节型、小肝癌(直径3.0cm)。镜下分为肝细胞肝癌、胆管细胞癌、混合型肝癌。

2、诊断:

临床表现

(1)肝癌高发区,中年,男性多余女性,肝癌家族史。

(2)肝炎或肝硬化背景。

(3)肝区疼痛,上腹肿块,消瘦、乏力、纳差,发热、腹泻。

(4)少数以癌破裂出血急腹症,远处转移(肺、骨、脑、淋巴结)为首发症状。

(5)晚期出现黄疸、腹水、恶病质。

(6)门静脉主干癌栓常有脐周痛、腹胀、腹水、腹泻。

(7)胆管癌栓表现为梗阻性黄疸。

血清学及肿瘤标志物检查

(1)AFP及其异质体,AFPmg/l持续4周以上或AFP≥mg/l持续8周以上,并排除妊娠、活动性肝炎、生殖腺肿瘤,可确诊原发性肝癌。

(2)各种血清酶GGT-Ⅱ,ALD-A,AFU,AAT,ALP-Ⅰ,5’-NPD-V,丙酮酸激酶同工酶

(3)异常凝血酶原(DCP)

影像学检查

(1)B超:小肝癌呈低回声,大肝癌表现为高回声或高低混合回声。超声诊断可以显示门静脉、肝静脉、下腔静脉及胆管内有无癌栓。

(2)CT:CT平扫为低密度,增强扫描动脉期为高密度,门脉期为低密度的“快进快出”表现,CT尚可明确病灶位置、数目、大小及与肝内管道关系,与临近脏器及大血管关系。

(3)MRI、肝动脉造影、放射性核素扫描有助于定位诊断。MRT1加权为低信号,T2加权为不均的稍高信号,纤维包膜为环状的低信号带。

(4)腹腔镜、肝穿活检可有病理诊断,但有创伤性。

3、鉴别诊断

AFP升高必须与妊娠、生殖腺胚胎性肿瘤、急(慢)性肝炎、肝硬化、肝胆管结石、胃癌、胰腺癌、前列腺癌等鉴别。肝脏发现占位性病变必须与继发性肝癌、肝脓肿、肝腺瘤、肝肉瘤、肝局灶性结节性增生、肝硬化结节、腹膜后肿瘤、肝结核等鉴别。

4、治疗:治疗原则:以手术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。

一.手术治疗

手术适应症:

1.病人一般情况较好,无明显心、肺、肾等重要脏器器质性病变。

2.肝功能较好,或仅有轻度损害,按肝功能分级属A级,或肝功能分级属B级,经短期护肝治疗后肝功能恢复到A级。

3.肝储备功能(如ICGR15)基本在正常范围以内:ICGR15正常情况下10%,可耐受2-3肝段切除30%-50%肝脏;肝硬化时ICGR%,ICGR-20%只能耐受1个肝段切除(15%的肝脏);ICGR%只能做局限性切除,不宜做肝段切除术。4.无不可切除的肝外转移性肿瘤。

术前准备

1、了解肝功能和肝功能储备。包括标准肝功能、凝血功能、IcGR15。

2、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术前应保肝治疗。

3、术前清洁灌肠。

4、术前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,备血及新鲜血浆。

手术方式及术中注意点

1.以下情况可做根治性肝切除

(1)单发肝癌,表面较光滑,周围界限较清楚或有假包膜形成,受肿瘤破坏的肝组织少于30%(可通过CT或MRI测量);或虽然受肿瘤破坏的肝组织大于30%,但无瘤侧肝脏明显代偿性增大,达全肝组织的50%以上;

(2)多发性肿瘤,肿瘤结节少于3个,且局限在肝脏的一段或一叶内。

2.下述病例仅可作姑息性肝切除

(1)3~5个多发性肿瘤,超越半肝范围者,作多处局限性切除:或肿瘤局限于相邻2~3个肝段或半肝内,影像学显示,无瘤肝脏组织明显代偿性增大,达全肝的50%以上。

(2)位于肝中央区(肝中叶,或IV、V、VIII段)肝癌,无瘤肝脏组织明显代偿性增大,达全肝的50%以上。

(3)肝门部有淋巴结转移者,如原发肝脏肿瘤可切除,应作肿瘤切除,同时进行肝门部淋巴结清扫;

(4)周围脏器(结肠、胃、膈肌或右肾上腺等)受侵犯,如原发肝脏肿瘤可切除,应连同受侵犯脏器一并切除。远处脏器单发转移性肿瘤(如单发肺转移),可同时作原发肝癌切除和转移瘤切除术。

3.原发性肝癌合并门静脉癌栓治疗:癌栓充满门静脉主支或/和主干,进一步发展,很快将危及病人生命;估计癌栓形成的时间较短,尚未发生机化门静脉主干切开取癌栓术,同时作姑息性肝切除。合并腔静脉癌栓时,可在全肝血流阻断下,切开腔静脉取癌栓,并同时切除肝肿瘤。

4.原发性肝癌合并胆管癌栓治疗:可做胆总管切开取栓同时做姑息性肝切除术,如癌栓位于二级以上小的肝管分支内,可在切除肝肿瘤的同时连同该肝管分支一并切除,不必经切开胆总管取癌栓。如术中发现肿瘤不可切除,可在切开胆总管取癌栓术后,术中作选择性肝动脉插管栓塞化疗、冷冻治疗或射频治疗等。

5.肝癌合并肝硬变门静脉高压外科治疗。对于合并食道胃底静脉曲张、脾功能亢进者,可行肿瘤切除、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。

术后处理

1.循环监护,维持有效的循环血容量。

2.术后吸氧48小时,鼓励早期翻身、咳痰,早日拔除胃管。

3.注意复查凝血功能。

4.预防胃粘膜出血给予洛赛克或雷尼替丁。

5.预防性应用抗生素。

肝癌肝移植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标准,根据肿瘤局部情况,国际广泛应用的Milan标准或UCSF标准四)局部情况:

l.意大利Milan标准:①单个肿瘤直径不超过5cm,多个肿瘤数目不超过3个,最大直径不超过3cm;②不伴有血管及淋巴结的侵犯。

2.美国加州旧金山大学(UCSD标准)①单个肿瘤直径不超过6.5cm,多个肿瘤数目不超过3个,最大直径不超过4.5m,总的肿瘤直径不超过5m;②不伴有血管及淋巴结的侵犯。

3、对于不能切除的肝癌可行经肝动脉栓塞治疗(TACE),B超或CT引导下无水酒精注射、物理治疗(微波、液氮冷冻治疗、射频治疗)、肝动脉插管持续化疗、经门静脉插管化疗、放射治疗(X刀、γ刀)、全身化疗、生物治疗及中医中药治疗。

6、随访:术后定期复查肝功、AFP、B超、CT。#原发性肝癌#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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